當事人在 FB 賣場拍賣二手商品,隨即有興趣之「買家」前來洽詢。交易過程中,買方先請當事人提供其個人銀行帳戶資訊以供匯款。之後並再假借「物流系統出問題、需要綁定驗證」等話術,引導當事人提供個資。...
當事人透過網路求職,經介紹從事「精品手錶代理」工作。為配合公司業務,提供金融帳戶,豈料該職缺竟是詐欺集團精心佈下的誘餌,贓款轉入該帳戶,並指示當事人協助轉匯與兌換外幣。...
被告於廁所內,利用手機錄影功能,攝錄多名女性如廁時的私密部位,其手機內存有高達 64 段影像。更令人髮指的是,其中受害者竟有未滿 12 歲的兒童 ,被告無視法紀,這不僅是嚴重的隱私侵犯,更公然挑戰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法網。...
本案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雖已修復,但車禍事故記錄將對車輛在二手市場的價值產生嚴重掉價。在調解階段,被告及保險公司對於車主最在意的車輛價值減損採取強硬且規避的態度不予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