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駕駛其超過10年之BMW車,行經高速公路變換車道時,遭後方車輛追撞。事故發生後,對造保險公司主張「車齡已高,零件應大幅計算折舊」,僅願支付極低數額的修車費,對於車輛受損後的交易價值減損、維修期間的代步交通費等請求均予以拒絕。
一、 案件背景|對造保險公司推諉,老車權益遭漠視
當事人駕駛其超過10年之BMW車,行經高速公路變換車道時,遭後方車輛追撞。事故發生後,對造保險公司主張「車齡已高,零件應大幅計算折舊」,僅願支付極低數額的修車費,對於車輛受損後的交易價值減損、維修期間的代步交通費等請求均予以拒絕。
面對保險公司「只賠皮毛」的強硬態度,當事人委託楊律師正式啟動訴訟程序,捍衛應有的賠償權益。
二、 訴訟過程|四大求償主軸,擊碎折舊陷阱
楊律師將攻防重心轉向《民法》第 213 條之「回復原狀」本旨,提出四大求償核心:
聲請專業汽車公會鑑定。證實該車雖有超過 10 年車齡,但因事故導致結構受損,在二手市場已變為「事故車」,其轉售價值產生的顯著差額應由對造填補。
主張為釐清損害範圍而支出的鑑定費,應由負賠償責任之對造負擔。
詳實羅列維修期間的交通替代成本,主張因車輛無法使用所導致的實際利益損失(所失利益)。
精確核算事故現場至修理廠的移置費用,確保每一分因事故產生的雜項支出均列入求償範圍。
三、 訴訟結果|27 萬全額和解,完勝僵化公式
在法官見證下,楊律師憑藉紮實的鑑定報告與法理說服力,達成和解,成功追回包含車輛交易價值減損及修車費在內的損失。
【律師小語】
「車子的殘值會隨時間減少,但您的權益不該被折舊。法律存在的目的,是為了讓受害者回到『損害未發生前』的狀態。當保險公司拿折舊公式來壓人時,您需要的是懂行情、懂鑑定、更懂法官思維的專業律師,讓正義不再因為車齡而打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