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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當事人(行人)徒步穿越馬路時,因未依規定行走於行人穿越道,意外與一名機車騎士發生碰撞。事故導致騎士傷勢嚴重(腦出血及多處骨折)。地檢署將當事人依「過失傷害罪」提起公訴。面對刑事起訴的重壓與對方的重傷情勢,當事人當時感到十分焦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