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兩名未成年子女原本監護權登記在媽媽名下。但實際生活情形是:
一、案件背景|監護權原本在媽媽,但照顧卻是爸爸
本案的兩名未成年子女原本監護權登記在媽媽名下。但實際生活情形是:
二名孩子長期與爸爸同住,爸爸負責日常生活、課業、接送、醫療,孩子與爸爸相處穩定、感情緊密,媽媽非主要照顧者。雖然爸爸已經承擔多年照顧責任,但因為監護權不在自己身上,常常在學校事務、醫療同意、文件簽署上遇到阻礙,甚至影響孩子的權益。
因此爸爸決定透過法律程序,讓孩子的生活真相被法院看見。
二、本所的協助方式|呈現「真實照顧事實」是關鍵
楊富淞律師介入後,重點放在兩件事:
本所於調解中一一向法官與調解委員說明,最終成功讓法院理解:
「真正照顧孩子的人是爸爸,監護權應與現實生活一致。」
三、最終結果|成功改定監護權,讓爸爸成為主要照顧者!
在本所協助下,法院調解筆錄正式確認:
這不只是法律上的勝利,更是對爸爸多年來默默付出的肯定。
本案的意義|給同樣面臨類似情況的父母
現實生活中,非常多家庭遇到:
監護權在對方手上,但實際照顧都落在自己身上,當出現這種「名義 vs. 現實」不一致的情形時:
本案就是最典型成功示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