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後因感情不睦,生活摩擦不斷,最後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雙方對於 是否離婚 以及 財產該如何分配 有嚴重爭議,因此進入法院的家事調解
一、案件背景|想離婚,但錢怎麼分」談不攏。
夫妻婚後因感情不睦,生活摩擦不斷,最後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雙方對於 是否離婚 以及 財產該如何分配 有嚴重爭議,因此進入法院的家事調解
二、訴訟過程|律師協助下,雙方坐下來談,找到能接受的共識。
三、訴訟結果|順利離婚,還拿回500 萬財產,比打長期官司更快更確定。
總結:
很多離婚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官司,經過財產調查等程序,來來回回可能拖上數年,透過調解,能在短時間內拿到實際利益,保障權益又省時間。
這起案件原本可能會陷入漫長訴訟,但透過法院調解,雙方一次把 離婚、孩子監護權、扶養費、財產分配都談妥。聲請人不僅順利離婚,還爭取到 500 萬元財產分配,達到保障自身權益、和平解決爭端的效果。
